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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農機農墾發(fā)展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按照《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河南省農業(yè)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做好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條件
(一)投檔產品為列入河南省已公布的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內的產品,。除特殊說明外,已在河南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tǒng)內的產品不需要重復投檔,。證書到期換證產品需要重新投檔,。
(二)投檔產品能在“全國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查詢印證,證書狀態(tài)為“有效”,,填報的“品目”應與公布的獲證產品“所屬品目”一致,。
(三)國四農機產品,按照《關于國四農機產品參與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自主投檔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豫農機農墾文〔2022〕17號)要求進行投檔,。不再接收國三農機產品投檔,。
(四)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復合種植噴桿噴霧機和大豆復合種植收獲機,,以及毯狀苗油菜移栽機等投檔產品,,應通過相關試驗驗證。
(五)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黑名單數(shù)據(jù)庫的生產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yè)人員及產品,;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guī)通報數(shù)據(jù)庫尚未恢復補貼資格和已取消補貼資格的產品;
3.國家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jiān)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
4.植保機械強制性認證產品證書注銷的產品,;
5.其他不符合投檔資質條件的產品。
二,、投檔方式
(一)投檔實行網上投送,,不接受書面投檔申請。生產企業(yè)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自主登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網址:td.sxwhkj.com),,在平臺內選擇“河南省”投送投檔信息。
(二)自主投檔平臺常年開放,,分批進行形式審核,。具體形式審核時間根據(jù)總投檔產品數(shù)量組織,請及時查看評閱意見,、公示和公告,。
(三)除特殊說明外,已經在自主投檔平臺投檔通過的產品不需要重新投檔,無需更換承諾書,。
(四)自主投檔是生產企業(yè)參與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的前提,,請各企業(yè)高度重視,安排業(yè)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該項工作,,避免出現(xiàn)人為因素導致投檔不通過或者違規(guī)的情況。
三,、注意事項
(一)農機新產品和資質采信試點補貼產品投檔時,,嚴格按規(guī)定格式、內容,、順序提供材料,,每個投檔產品形成1個PDF格式的申報書,上傳至對應欄目,,完成投檔工作,。
(二)生產企業(yè)須嚴格依據(jù)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shù)以及價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定所屬檔次,并在不高于該檔次補貼標準基礎上填寫(選擇)補貼額,,經確認無誤后投送,。若有參數(shù)配置等補充證明文件,請在系統(tǒng)中上傳原件掃描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無法正確投檔和無效投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四、聯(lián)系方式
投檔咨詢電話:0371-65918379(河南省農機農墾發(fā)展中心農機裝備處)
投檔平臺技術服務電話:0351-7631342(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農機農墾發(fā)展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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