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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團關于開展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做好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根據《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和《兵團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方案(試行)》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檔產品范圍
1,、投檔產品需同時滿足《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2,、已在2021-2023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tǒng)且資質證書在有效期的農機產品,,如在《一覽表》類別、品目,、檔次,、參數均未發(fā)生變化的,不需重新投檔,;如發(fā)生變化,,需重新投檔。
二,、投檔產品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二)投檔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
1.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生產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主要從業(yè)人員涉及的產品,;
2.列入全國農機購置補貼違規(guī)通報數據庫尚未恢復或已取消或暫停補貼資格的產品和企業(yè);
3.國家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jiān)督檢查中不合格的產品,;
4.自主投檔信息中,,提供產品的相關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與推廣鑒定證書對應的產品信息不符的,;
5.企業(yè)填報的信息與“全國農業(yè)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不一致的,;
6.不能明確界定產品類別、檔次的產品,;
7.其他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不予歸檔,。
三、投檔安排
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投檔工作啟動后(兵團投檔平臺http://td.sxwhkj.com)啟動后,,全年受理,,分批發(fā)布,每年至少發(fā)布4批次,。除機具評審期封閉外,,其余時間段農機生產企業(yè)均可投檔。
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生產企業(yè)自主投檔的產品分批次進行評審,、公示,、公告,所有公示,、公告均在兵團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http://47.102.150.27:7101/)公布,,后續(xù)投檔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關事項
(一)關于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2024-2026年投檔的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須具備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資質采信認證機構頒發(fā)的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否則不得投檔,。
(二)關于拖拉機,。根據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要求,針對拖拉機“最小使用比質量(kg/kW)”參數要求,,予以重點審核,,參數發(fā)生變更而未報告或不據實報告的,將暫停相關企業(yè)所有產品在兵團補貼資格,,所有經濟損失和糾紛由企業(yè)自行承擔,。
(三)關于專項鑒定產品。按照《農業(yè)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有關要求,將符合條件的分流式整地機等品目納入補貼范圍,,投檔時間另行通知。
五,、相關要求
(一)投檔企業(yè)須遵循“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對所填報品目,、檔次及相關產品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guī)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主體責任,。因投檔信息錯誤,、不實、不全,、不清晰,、不符合投檔要求等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投檔企業(yè)自行承擔,。如發(fā)現弄虛作假,,欺騙瞞報的,一律暫停受理該企業(yè)所有產品自主投檔,,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guī)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相關規(guī)定處理。由此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yè)自行承擔,。
(二)投檔企業(yè)須下載《農機生產企業(yè)自主投檔承諾書》(見附件2),,經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權人(須有企業(yè)委托書)簽字或印章、加蓋企業(yè)公章和填寫日期,,使用原件進行彩色掃描上傳至投檔平臺,。簽署《生產企業(yè)自主投檔承諾書》即視同為參與兵團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全面接受兵團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guī)定,。若違反投檔承諾,,自愿接受相應處理。
(三)投檔企業(yè)依據機具的性能,、結構,、基本配置和參數以及價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自主選定投檔產品所屬品目和檔次,。產品涉及多種作物、多種功能或鑒定參數為范圍值的,須按低檔次投檔,。投檔技術參數應符合選定檔次所對應一覽表相應檔次的基本配置和參數要求,,不得缺少分檔參數配置要求的內容。
(四)若有原鑒定機構或認證機構出具的其他參數配置補充證明文件,,投檔企業(yè)須原件掃描上傳至其他佐證材料,。
(五)農機生產企業(yè)在投檔過程中發(fā)現異常情形,應及時向兵團農業(yè)農村局農業(yè)機械化管理處報告,。
聯(lián)系電話:0991—2890287
附件:1. 2024-2026年兵團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pdf
2.農機生產企業(yè)自主投檔承諾書.pdf
兵團農業(yè)農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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