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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關于調整微灌設備機具品目補貼額的通知
各區(qū)農業(yè)農村局,、農業(yè)(農機)服務中心,,首農集團,,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購機者:
根據(jù)全國農機市場機具價格動態(tài)變化,結合我市農機補貼實施情況,按照農業(yè)農村部農機化司統(tǒng)一要求,,我市擬在2021- 2023年度對部分機具品目的補貼額進行調整,。于2021年1月6日(含)前購買的微灌設備機具,仍按照現(xiàn)有補貼額進行補貼兌付,;于2021年1月7日(含)后購買的上述機具,,將按照新的補貼額進行補貼兌付,新補貼額一覽表另發(fā),,購買日期以發(fā)票或支付憑證日期為準,。
2021年1月7日(含)后購買的上述機具,暫停受理補貼申請,,待新的補貼額一覽表正式印發(fā)后,,按要求申請并兌付補貼資金。請各區(qū)(單位)購機補貼管理人員做好落實工作并防范可能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風險,,請各購機者按照通知要求進行補貼機具的購買及補貼資金的申報,。未涉及的補貼機具品目仍按照現(xiàn)有補貼政策實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北京市農業(yè)農村局
2021年1月6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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