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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機辦關于做好2015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補貼額一覽表)
市農機辦關于做好2015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
津農機管〔2015〕37號
各區(qū)縣農機中心、濱海新區(qū)農委:
為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根據市農機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印發(fā)的《天津市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津農機計〔2015〕35號)的要求(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xiàn)將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具體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溝通,,密切配合
今年我市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仍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操作模式,各區(qū)縣農機化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與區(qū)縣財政部門,、銀行部門的溝通工作,,提早確定補貼資金發(fā)放工作流程、相關要件,、辦結時限等具體要求,,并在區(qū)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和細化,,確保補貼工作順利開展,,補貼款及時發(fā)放。補貼啟動實施后,各區(qū)縣農機化管理部門至少要每月向區(qū)縣財政部門提交一次結算材料,。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區(qū)縣要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全責,、工作人員直接負責”的工作責任制,要在補貼申請,、審核與審批,、公示與核實、監(jiān)管與督查,、檔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誰辦理、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與市農機辦簽訂的《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責任書》內容,,并將具體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
三,、規(guī)范操作,、嚴格監(jiān)管
(一)要嚴格執(zhí)行《實施方案》中制定的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以及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機產品定額補貼標準,。各類農機產品的補貼額以《天津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見附件1)為準,各區(qū)縣不得隨意縮小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同時,,各區(qū)縣在進行購機核實的過程中,要嚴格核算補貼比率,,發(fā)現(xiàn)補貼比例過高的產品(中央財政補貼額按照不超過農業(yè)部發(fā)布的**高補貼額執(zhí)行,,原則上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0%;市財政原則上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0%,,與中央財政疊加補貼的,總補貼率不超過50%,。)要立即停止簽訂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并立即將相關情況上報市農機辦。
(二)要進一步提高“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tǒng)”軟件應用水平,,實行實名制管理,。嚴格按照《實施方案》中“天津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操作程序”要求,實行購機補貼申請、公示,、審批,、購機、核實,、結算全過程電子化操作,,并注重補貼信息安全和購機者個人信息保密工作。
其中,,在辦理購置其他谷物收獲機械,、碾米機、磨粉機,、保溫被,、其他日光溫室設施設備、開窗機等產品,,只使用市財政資金進行補貼的產品時,,各區(qū)縣通過計算機填寫“指標確認通知書”電子文本,通過電子郵件上報市農機辦,,并利用掃描儀獲取申請人身份證信息,,拍攝人頭像。待市農機辦審批通過后,,打印“指標確認通知書”(此類通知書編號規(guī)則為“市財政2015-△△- XXXX”,,“△△”為區(qū)縣代碼,各區(qū)縣代碼如下表:
薊縣 | 寶坻 | 武清 | 寧河 | 靜海 | 東麗 | 津南 | 西青 | 北辰 | 塘沽 | 漢沽 | 大港 |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2 |
“XXXX”為4位自然順序號,。機具編號同通知書編號),,加蓋公章交付購機申請人。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各區(qū)縣整理此類指標確認通知書,,由市農機辦統(tǒng)一加蓋天津市農機局監(jiān)督管理處印章后交由各區(qū)縣自行存檔。
(三)為促進小麥,、玉米收獲機等老舊農機產品的報廢更新,,對自愿報廢更新自走式小麥或自走式玉米收獲機的購機用戶,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增加部分市財政補貼,,具體方案見“2015年天津市農機報廢更新補償試點方案”(附件2),。
辦理此類購機補貼申請時,需按照中央,、市財政補貼資金方式分別辦理,。其中:中央財政補貼資金使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tǒng)”辦理,在備注欄中注明“報廢更新”字樣,。市財政補貼資金按照“2015年天津市農機報廢更新補償試點方案”辦理,。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各區(qū)縣整理此類檔案時,需將中央財政指標確認通知書和“天津市農業(yè)機械報廢更新補償申請書”,、“天津市農業(yè)機械報廢拆解回收證明書”一同裝訂存檔,。
(四)為完成好承擔農業(yè)部百萬畝深松整地機械化作業(yè)補貼任務和平地作業(yè)任務,對承擔農機深松平地作業(yè)任務的農機合作社購置135馬力-145馬力大型拖拉機及配套的深松機,、平地機給予重點補貼,。非承擔此任務的個人或組織,原則上不受理其購置135馬力-145馬力大型拖拉機的申請,。
(五)為進一步提高秸稈機械化處理和綜合利用水平,,各區(qū)縣要側重對秸稈綜合利用機械(還田、打捆收集,、壓塊,、青黃貯等)、免耕播種機等機具的補貼,。
(六)為了促進都市型農業(yè)發(fā)展及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進程,,我市繼續(xù)加強對設施農業(yè)機械的補貼力度,同時將糧食烘干機,、農產品初加工機械納入補貼范圍,。各區(qū)縣要做好上述產品的購機分類指導工作,引導購機申請人根據自身需求情況選擇適合的農機產品,,避免盲目購機,。
四、履職盡責,、恪守程序
(一)各區(qū)縣要進一步加強購機核實工作,,做到不見所購產品,不予核實,;不見銘牌,,不予核實;不見發(fā)票原件,,不予核實,;不拍人機合影,不予核實,;不噴涂補貼標示,,不予核實。
1.“所購產品”指的是購機申請人所申請購買的組裝完畢,、安裝到位,,可以使用的全部產品,且要與指標確認通知書所登載的產品信息相一致,。
2.“銘牌”指的是在所購產品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yè),、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zhí)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各區(qū)縣在核對銘牌信息時,,一定要檢查上述信息是否完整,、清晰,并拍攝銘牌照片存檔,。還需檢查實物銘牌是否與“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tǒng)”所錄入的信息,、圖片一致。
同時,,銘牌應與產品本身采用鉚接,、焊接、螺紋連接等方式牢固連接,,不得使用雙面膠,、不干膠等膠粘方式連接。銘牌制造材料按照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應為工業(yè)純鋁,、不銹鋼,、鑄鋼、軋制薄鋼板,、熱固性和熱塑性塑料,,特殊需要時,可選用黃銅板H62,、H68及其他材料,。
3.“發(fā)票原件”指的是用戶聯(lián)發(fā)票,需與“農機購置補貼信息輔助管理系統(tǒng)”所錄入信息,、上傳發(fā)票一致,。
4.“人機合影”指的是購機申請人、核實人與所購產品的合影,,由區(qū)縣農機化管理部門負責拍攝,,保存為“.jpg”格式電子檔案備查。“人機合影”電子檔案命名規(guī)則為“指標確認通知書編號+購機者名稱”,。
5.“補貼標示”由文字和編碼兩部分組成,。文字內容為“國家補貼機具”,編碼內容是指標確認通知書上的“機具編號”,,均應噴涂在所購機具正面或側面的顯著位置,。
文字標準字高5厘米、寬4厘米,,數字字高2.5厘米,、寬2厘米,,噴涂顏色為紅色或白色(不得與機具原色相同),若噴涂卻有困難時,,可適當縮小字號,。
(二)各區(qū)縣要完整保存檔案,按照指標確認通知書編號順序保存,。一般檔案應包括指標確認通知書和補貼機具供貨與核實表,,其中補貼機具供貨與核實表由經銷商負責提供,只需在經銷商供貨情況一欄加蓋經銷商印章,。另外,,還應根據申請人、所購機具類型等具體情況,,保存相應的申請表,、證明信等相關材料。
各區(qū)縣還應按照批次保存補貼資金結算材料,。
(三)各區(qū)縣要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及時高效完成信息公開工作,定期做好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維護工作,。目前,,全市各區(qū)縣均已在政務網上建立了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我辦將從4月份開始,,每季度抽查一次專欄信息公開情況,,檢查情況將以通報的形式向社會公布,并計入績效考核成績,。各區(qū)縣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按時高效完成相關工作,出現(xiàn)網址更替,,網站改版等情況要及時向我辦上報有關情況,。
附件: 1.天津市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2015年天津市農機報廢更新補償試點方案,。3.通告
市農機辦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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