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單位在年初都會簽訂一系列責任書,內容涉及計生,、綜治,、安全、生產(chǎn)等方面,。然而,,花了時間、花了成本,,條款不少的責任書簽字后,,有不少被壓在了箱底,沒人再關心,,也無人再過問,,以致責任書成了一張“廢紙”。
簽訂責任書,是加強管理的一種手段,,以促進工作的落實,。但是,這決不意味著只要簽訂了責任書,,工作就一定能落到實處,。如果僅僅把簽訂責任書當作目的一簽了事,那就成了典型的形式主義,。說到底,,責任書之所以成為一紙空文,是工作作風不扎實的表現(xiàn),,長此以往,,“令箭”也就成了“雞毛”。
筆者認為,,事無巨細,,事事都簽責任書,無輕重之分,,反而會事事不重要,。要使責任書真正名副其實,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fā),,分清工作的主次難易,,勿需事事都簽責任書。但是,,責任書一旦簽訂后,,就一定要抓落實,嚴格考核,、獎罰嚴明,,只有這樣,才能使責任書起到應有的作用,。(馬福州)
發(fā)表于 @ 2009年04月27日 18:57:00 |點擊數(shù)()